

检察官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 四大领域成为监督重点
7月11日,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长江航运公安民警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与湿地保护等四大领域将成为监督重点。
干警在长江巡航。
“你们这里的污水排向哪里的?”“生活垃圾是怎么处理的?”……在青石风情街、神女溪码头,干警们详细向当地村民、趸船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一一作好记录。并深入污水排放处、垃圾焚烧点实地察看。大溪乡境内,一采砂场已被责令停工。该采砂场是否会死灰复燃,成为干警们巡航与监控的重点。在三道沟处,距巫山长江饮水取水点约50米,一股生活用水直排长江。在实地察看后,检察官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质,看水质是否达标。
了解趸船排污情况。
对非法捕捞的工具进行销毁。
向村民了解排污情况。
巡航结束后,干警们与县农委农业执法局执法人员就如何“保护长江母亲河”进行专题研讨,决定建立起定期巡航、定期研判、案件移送等机制。一经发现线索,由检察官与长航公安民警进行巡航排查,对疑似问题定期研判。对于立案案件,公安机关及时送往检察院,由检察院责令主体单位立即整改,定期销号。对于消极怠慢,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检察官与执法人员还对禁渔期内所没收的一批非法捕捞渔具现场予以销毁。
座谈。
“在此次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深入长江及支流重点乡镇进行线索摸排,围绕非法采砂、畜禽养殖户向江河违法排污、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非法采矿、破坏森林等重点领域,多渠道宽视野地挖掘摸排涉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赵月兰表示。检察院将对照监督重点,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辟案源,大胆监督,下决心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用有力的办案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使专项行动真正取得监督实效。(记者 刘朝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