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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四个三”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未知2018-08-10 17:02

为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将巫山县建成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巫山县以 “四个三”为抓手,全面推进河库管理工作,确保河长制取得实效。

狠抓三个重点。一是抓水资源保护。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对23条河流重要河段岸线890公里实施划界,将全县33个水源地列入保护名录,批准发放延续取水许可11份,审批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6个。对全县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进行调查更新,重新划分3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150万立方米以内,工业增加用水量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二是抓水污染防治。修建24座污水处理厂,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投用,完成骡坪镇楚阳等5个撒乡并镇旧场镇及30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3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城污水管网收集全覆盖,污水收集率城镇达92%、乡镇达62%。联合开展城镇排污口水质抽查27次,筑牢不达标水质排入江河防线。三是抓水生态修复。着力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通过增加鱼类种群数量,维护库区自然生态环境和水域生物多样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向长江及大宁河投放各种淡水鱼类6000万余尾。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次级河流设置监测点位10个,实时监测县级河库断面水质,动态实施修复工程。全县37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100%,江干流水质持续保持Ⅱ类,主要次级河流水质保持或优于上游来水水质。

狠抓三个清理。一是陆上清垃圾。建成8个农村垃圾收转运系统、10个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和江南垃圾填埋场,配备垃圾压缩清运车16辆、钩臂式垃圾转运车23辆、高压清洗车1辆、可卸式三轮摩托车104辆、垃圾集装箱216个、垃圾桶3380个,通过户集、村收、镇(乡)运、区域处理的治理模式,清运处置生活存量垃圾600余处1239.35万吨,确保“陆净”。二是岸线清障。开展岸线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查处非法占用河道案件12起,取缔非法运货码头8座、整治码头43座,查处违法建筑物12处1156平方米,确保“岸洁”。三是河面清漂。对水域漂浮垃圾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特别是在汛期和蓄水期间,坚持每天巡查,实行日报告制度,时刻监控水域内漂浮物及库岸生活垃圾,层层设防、层层拦截。与辖区内固定停泊船舶、码头签订委托收运协议,实现定时、定点集中收运。2018年已清理漂浮物和库岸垃圾2.03万吨,确保“江清”。

狠抓三个严禁。一是严禁非法养鱼。严肃查处河库保护区范围内非法畜牧养殖4处,搬迁4处。设立禁养、禁捕、禁用公示牌7处。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鱼行为,全部拆除水域内的搬罾、网箱,收缴网具735副,收缴电捕鱼器1套。二是严禁非法采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整顿规范河道秩序,查处河道非法采砂7起,刑事立案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查扣非法采砂器具19件,暂扣非法采砂挖掘机5台、运输车辆3辆;及时清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弃土,覆平河道沙坑、砂堆;现场协调处理河道类案件18件,查处河道类案件2件。三是严禁超标使用化肥农药。严控农药、化肥等水体富营养化材料的使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户施用配方肥3万余吨,减少不合理施肥量0.56万吨。

狠抓三个治理。一是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三峡库区消落带治理、河湖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6平方公里、石漠化综合治理2平方公里。河库周边植树造林29.69万亩,封山育田3.2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7%。二是做好河道畅通治理。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完成抱龙河、大溪河、小溪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实施护岸综合治理5公里、河道疏浚31公里,实现县域河道全面畅通。三是做好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13,完成6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力推进雨污分流、沼气池、沼液储存、管网还田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三改”工程,建成农村用户沼气池2.1万余口、大中型沼气工程6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10余处,年处理粪便25万吨,水体富营养化的问题得到解决。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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