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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那些案 | 26岁无业游民竟“逆袭”成了“军人”

巫山检察院2018-11-13 10:22

本以为是“军人”和“军嫂”的故事

没想到却是“有心人”

披着“军人”的外衣

行起了招摇撞骗之事

“军人”现形记

小王    26岁

无业、有前科、招摇撞骗

“军人”现形记 五集(已完结)

01

无业游民“逆袭”成了“军人”

被告人小王,无业游民一枚,2018年6月初至7月初,通过网购,买到军官证、军用服装等,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名“现役军人”。

02

以“军人”身份亮相,颇受欢迎

在“装备”采购完毕后,小王便通过社交软件,以“军人”身份亮相,对外称家人是某部队中的高干,广泛“撒网”,结识女性。分别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重庆市江津区、綦江区范围内作案,结识了被害人小琴、小虹、小志,在赢得她们的“芳心”后,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骗取了数千元财物。

03

办事未成,露出破绽

而其中一名受害人小琴,她的前夫小张听闻小王的“特殊”身份后,更是喜出望外,以为自己遇上“贵人”了,于是托小王办事。结果,小王迟迟没有动静,于是小张便起了疑心,报了警。

04

招摇撞骗罪,终被捕

2018年7月6日,小王被扭送至公安机关。被捕后,小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了被害人小琴现金。

05

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

同年9月26日,江津区检察院以小王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小王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00元。

—  剧终 —

检察官以案说法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早在2016年,小王同样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以案说法

检察官提醒

1.损害军人声誉和形象者,将受法律的制裁。

军人是崇高的职业,损害军人声誉和形象的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心术不正”之人,莫要抱侥幸的心理。

2.频繁索要财物的“军人”,需警惕。

倘若在生活中,出现了频繁向你或者身边的人索要财物的“军人”,你可要警惕了,有可能他们就是在招摇撞骗哦。

3.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举报。

如果你的身边出现了可疑人员,不要犹豫,马上给警察蜀黍打电话。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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