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8年防空警报试鸣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政府《通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8年6月5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活动。为确保鸣放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人民防空战时应战、平时服务的宗旨,检测、调试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布局及音响覆盖效果,提高广大市民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鸣放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6月5日上午10:30—10:45。
(二)范围:新老城区、古路镇、凤凰镇。
三、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防空警报鸣放采用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统一规定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情警报。四种警报信号的具体鸣放方式及时间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6月5日上午10:30—10:33,共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6月5日上午10:33—10:36,共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三分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6月5日上午10:36至10:39,共三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6月5日10:39—10:42,共三分钟。
上述四种信号鸣放完成共需12分钟。
四、任务分工
(一)教委、卫计委负责将防空警报鸣放事项通知城区各学校、各医院,避免造成学校学生、医院患者不必要的恐慌。
(二)宁河街道办、柏杨街道办、亿联商贸五金城、县交委、县长途汽车客运站、城厢镇、古路镇、凤凰镇负责将防空警报鸣放事项通知到辖区村组和社区,避免引起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三)经信委负责将防空警报鸣放事项通知到城区各公司、企业,并要求各公司、企业将鸣放事项通知到本单位各工作部门、一线车间等所有工作岗位。
(四)供电公司负责鸣放期间(6月5日)城区4个警报器所在单位(马镇坝行政中心、城厢中学、亿联商贸五金城、县长途汽车客运站)的电力保障。
(五)对4个警报器所在单位于6月4日之前务必完成电路检修工作,确保6月5日鸣放活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防空警报鸣放活动是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市民防空袭、防灾抗灾意识的必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把防空警报鸣放作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人防意识的重要措施来抓,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有关单位一把手作为此次鸣放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强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做好防空警报鸣放前的宣传,是确保防空警报鸣放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整个鸣放过程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巫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