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总工会全面启动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
巫溪报讯(通讯员 谭丽华)近日,笔者从县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县总工会启动了2018年 “金秋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
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专科批次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所录取大学必须是指通过高考统一招录的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教育部官方网站2018年6月14日发布的2631所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
1、2018年7月31日前已录入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系统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2、困难劳模家庭子女;
3、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二、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50名。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向其所属基层工会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巫溪县总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按表格要求逐级签名盖章后报县总工会审定。
四、材料要求
1、巫溪县总工会2018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2、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审查原件);
3、申请人《工会会员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乡镇、街道、单位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
5、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子女近期免冠寸照一张;
7、农民工会员与所在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
8、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及当年领取页面复印件一份。
9、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致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补充资料:(1)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的家庭需提供:①受灾致困户户主本人申请(工会签章);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签章);(2)患重大疾病的家庭需提供①因病致困户户主本人申请(工会签章);②县以上(含县级)医院的病理诊断证明;②入院(出)院证明;③大额药费发票复印件。
10、提供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五、其他
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胡敏;联系电话:51522916,1888327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