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城市管理局开展“蓝天行动”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为保卫蓝天白云,守护生态家园,实现生态环境共享,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巫溪城市管理局利用如下方式开展“蓝天行动”。
坚持服务导向 深化法制宣传
设置宣传栏,利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发送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
城管执法队员分别在广场、街道等区域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党员干部进社区(帮扶村)召开群众会,发放污染防治倡议书等方式,提高人民环保防治意识,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坚持问题导向 落实工作实效
一是该局城管执法支队对在建、待建建筑工地进行措底排查、登记;
二是约谈建筑工地负责人,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按照工地出入口管理标准进行硬化及配套设施、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防尘措施;
三是加大对城区道路清扫频率及措施,强化扬尘示范道路巡查执法力度,巩固提升空气质量及城区扬尘示范道路的环境卫生;
四是按照重庆市城管系统《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8年版)》文件要求,优化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审批流程;
五是积极联合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交巡警大队加强对巫溪县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力度,规范车辆运载量、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倾倒地点,并严格密闭标准实施,有效防控建筑垃圾飞扬、泄露、撒落等现象。
六是在城区出入城(王家湾、绕城路等)和重要节点设立临时检查点,严查违规运输车辆。同时,采取“白 黑”巡查模式,对偷运、乱倒和未按规定时间、运输路线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依法查处3辆。
坚持创新创优 打造过硬堡垒
一是城管执法支队自2018年6月10日起,组建夜市专项整治小组,集中对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中,主要以劝说规范为主,对于不听劝告的,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实施处罚;
二是为有效控制“中元节”焚烧纸钱所造成的扬尘、烟尘污染,该局联合县环保局发布《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非指定地点焚烧纸钱的通告》,并制定工作方案。在月半期间(8月11日—8月25日),市民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焚烧祭奠行为。
三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扫的意识;
四是适时对城区、规划点(焚烧点)进行管控,截止目前,未发生故意违规行为。(熊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