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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民政局关于退役军人
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报告
巫溪全县人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1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民函〔2018〕460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信息采集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巫溪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巫溪府公〔2018〕23号),县政府办下发了《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府办发〔2018〕88号);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巫溪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巫溪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溪民发〔2018〕72号),结合本地实际,就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做了全面布置。
迅速召开全县会议部置工作。县民政局于9月27日组织召开了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县长罗兴莉就全县采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二、凝聚共识,全面做好动员宣传工作。
通过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发布公告、印发宣传册,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对象、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力求让优抚对象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全县已发放海报1万份,公告3000张。
三、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技术及业务指导工作。
10月15日,县民政局向32个乡镇(街道)分发台式采集仪,安排专人就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各乡镇(街道)能够正常采集,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
11月上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兴莉率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深入宁河街道、上磺镇、大河乡等10余个乡镇(街),就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调研。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采集信息近7000条。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设备运行不畅。此次采集工作是全国统一行动,设备设施也是定点采集,我县共采集了台式采集仪34台,手持采集仪33台,其中有部分的台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升级、调试、维护得不到及时保障,严重影响采集效率;手持采集仪没有及时供货,11月上旬才到货,而且部分设备质量存在问题,且得不到及时维护。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采集难。全县32个乡镇(街)都有大量退役人员外出务工,有的几十年不在家,没有办法联系, 不按时配合采集,影响采集进度。
三是机关干部采集信息不主动。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关于设备,由民政局负责上下协调,确保系统运行畅通;二是关于外出务工人员采集难等,由各乡镇(街)具体负责,分村社建立台帐,按倒计时间表,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采集任务;三是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做为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摸清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底数,督促本辖区内所有退役人员积极主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采集信息,其中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职工(含退休)可在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采集信息。同时建立人员台账,采集一个销号一个,落实一把手签字把关制度,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全覆盖,无遗漏。
汇报单位:巫溪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