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赴高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任教5年及以上。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除报考地理、音乐和计算机的外,所有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没有补考学科,成绩均≥61分。
(四)学历要求:
1.QS发布的2018年世界大学前1000位的全日制高校研究生或“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A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且考试考核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优先聘用(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的毕业生不列入优选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报考地理、音乐和计算机岗位的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奖项;
(3)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
3.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要求。
城区学校新招录教师在招聘学校任教2年后,应当到相对边远的农村学校支教1年及以上,其人事关系不变。
(七)符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八)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前一天)。
(十)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3:00)。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名咨询电话:
向老师:13996550711、涂老师:1359472498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自荐书、获奖证书、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免费师范生的须提供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巫溪县2018年第四季度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公开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点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为2018年12月26日在西南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时通知,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眩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但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以现场抽题讲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报名地点张榜公示, 2-3个工作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予以公布。
六、确定拟签约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签约人员。如仍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员。
七、签定就业协议
确定的拟签约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已取得相关证件的应届生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在校学习经历、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等方式查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有关事宜,将适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可登陆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