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抵押贷款办事指南
置换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原件及户口复印件(户主页、常住
人口登记卡页、增减页)2份;
2.婚姻证明复印件(包括结婚证、单身声明(公积金中心提供)、离婚证)2份;
3.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2份;
4.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5.购房时缴纳的契税缴税证明或全款发票复印件2份;
6.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7.评估报告书。借款人须自行联系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申请时需提供评估报告原件1份;
8.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2份(账户状态须为正常)。
注意事项:1.主借款人夫妻双方必须要有良好的征信情况,否则不予审批。2.申请置换贷款需要自筹资金还款,在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借款合同后,方可还清原贷款,如违反上述流程,丧失置换资格。
贷款条件、额度、期限与利率:
1.存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或夫妻双方任一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再次购房时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须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目前仍正常缴存状态,且断缴不能超过3个月。异地缴存职工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最高可贷金额测定: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原为商业性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性贷款余额;
(2)原为组合贷款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原组合贷款余额;
(3)置换贷款抵押房屋为二手房的,本次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二手房贷款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综合因素确定。
4余额查询:职工可拨打声讯电话12329、关注重庆住房公积金微信(cqgjj)、登录重庆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www.cqgjj.cn)、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在国土局418公积金中心等方式查询;
5.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6.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浮动):
1-5年, 2.75% 6-30年,3. 25%
咨询电话:76650811 受理地点:秀山县国土局4楼大厅
置换抵押贷款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
一、购房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咨询置换贷款办理有关事宜。
二、借款人将贷款所需资料备齐后交至分中心进行录机审查。中心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之内。
三、中心审核通过后,借款人携资料前往火车站转盘工行信贷处查询征信,若银行确认征信正常的,借款人自行筹措资金前往原商贷银行提前结清贷款,领取产权证原件,自行去审批大厅办理解除与原银行的抵押及重新办理抵押(抵押给秀山工商银行)等相关手续。银行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之内。
四、抵押办结后,借款人将抵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前述所需资料交回公积金中心。抵押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之内。
五、中心或银行在核实抵押真实性后,将贷款资金划转至银行,并由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之内。
注:借款人需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每月还款日及还款额并提前存够还款额,以防贷款产生逾期。
置换贷款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