脐橙西瓜种植忙 农户生产有盼头
秀山网讯 5月22日,在雅江镇响鼓村,村民们正忙着在脐橙种植基地里翻种施肥。村民彭国碧显得尤为忙碌,她是响鼓村的建卡贫困户,家里还有4个女儿,作为单亲母亲家庭,日子过得尤为拮据。去年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帮助下,她开始在村里合作社务工,并且还种了2亩多地的脐橙和西瓜,养了两头猪、一头牛,日子慢慢好过起来。
“在村里务工,每天有50元的收入,一年下来大概能有5000多元,还没有拖欠工资,在家门口打工赚钱这个以前可是想都没想过,家里还有几个小姑娘,去镇里、县里务工又不方便,现在能有这笔收入,实在是太感谢政府的帮助了,”彭国碧说。
响鼓村位于雅江镇西北部,总面积1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776.65亩,其中田2206.5亩,土6570.15亩;下辖9个村民组,625户2806人,有建卡贫困户102户450人,其中未脱贫10户43人;主导产业以油桐和畜禽养殖为主。
为帮助村里劳动力欠缺、非农收入处于弱势的贫困群众持续增加收入,结合县上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该村计划在全村种植脐橙1000亩,并成立苗堰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脐橙产业的整体运作。目前,该村已完成脐橙种植500亩,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剩下的500亩种植。
“产业选择是关键,由于响鼓村耕地分布相对较为集中,且以沙地居多,产业基础薄弱,学习成功的产业发展经验显得非常重要。”据雅江镇镇长白文强回忆,该镇在为响鼓村选择产业时,曾先后组织队伍考察了石堤的油茶、柑橘产业,隘口的中药材、茶叶、蜜柚产业,孝溪的蓝莓、脐橙、桃、乡村旅游产业,湖南怀化麻阳的冰糖橙产业,湖南保靖的柑橘产业,湖南龙山的柑橘产业,重庆北碚中国柑橘研究所苗木基地苗木产业。
“最后选择种植脐橙,一是响鼓村天然种植条件,二是市场导向,三是由村民意愿。”白文强介绍,响鼓村全村皆为沙地,成块成片,坡度适中,光照良好,热力充足,有着天然的产业发展优势。综合县农委的土壤酸碱度、肥力调查情况,相比之下更适合脐橙种植。与此同时,针对响鼓村的实际情况,雅江镇向中国柑橘研究所请求了技术指导,中国柑橘研究建议该村种植纽荷尔、红肉脐橙和爱媛38号。
“由镇党委政府召集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农户代表展开讨论,在充分征求农户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以脐橙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思路。”白文强说。脐橙定植后一般第三年就能挂果,四年以上成年果树,一般亩产可达2500公斤,寿命长达40年,其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我们选择了‘集体 合作社 农场 农户 大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具体的经济事务由专业农民合作社来运作,镇政府和村委会扮演的是服务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响鼓村支部书记严发一介绍说。
响鼓村发展产业的宗旨是让老百姓增收,脱贫致富,原则是以市场为核心,政府引导为辅助,苗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服务,主要体现为“四个统一”:统一采购种苗,统一购买技术服务,统一肥料、农药、农机具等商品的采购,统一市场开拓。
“农场为若干农户联合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种植场地。我们要求的农场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10亩,但单个农户也可以形成家庭农场。”严发一说。
农场内部农户的联合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可采取租赁、入股或者先租后股等形式,价格由农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我们选择这种发展模式的目的是激发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扶贫扶志。”
“在‘合作社 农户’的模式基础上加入了农场,目的就是激发农户的内生动力,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合作社大包大揽。”
“主要采用的是经济手段,即每个农场自己有人、财、物的投入,不完全依赖财政补助资金。只有农场的投资者主动对自己的投资负责,才能激发出内生动力”
“去年种了3、4亩地,赚了几万块钱,感觉还可以,今年又加种了十几亩!”唐名胜是农场主之一,如今的苗堰农业专业合作社有6个带头人(农场主),入股农户520人,入股农户脐橙种植面积多则18亩,少则1亩。
“合作社管理层由7人构成,村干部、农场主和群众代表各占三分之一,股权按照出资额度多少计算股份,土地价值和管理价值量化成资金入股。”严发一以第一期发展500亩脐橙为例向记者进行了简单的收入计算:确定的农场土地使用期限为5年一期,农场的土地价值按照5年×300元/年/亩=1500元/亩计算,前5年的管理成本按照5年×1000元/年/亩=5000元/亩计算,农场的出资额为6500元/亩。5年后的土地成本和管理成本由合作社各方按照股份承担。村委会将利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和代表农户管理的股权化改革资金入股合作社,每亩入股资金2785.7元,每亩的股权资本总额为9285.7元。股权结构为:农场占股70%,村集体占股30%。其中村集体持有的30%的股份,20%为全村农户的股份,10%为村级公益的股份。村公益股份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农户联合形成的农场,内部土地流转可以采取租金的形式或者入股的形式,具体形式由农场内部自行协商确定。”严发一说,在合作社未产生效益之前,为保障未脱贫的贫困户能够稳定增收,合作社按照该户持有股份资金额度的10%予以分红照顾,合作社产生效益后,还将从村集体持有的10%的股份中提取公益金适当补助未脱贫的贫困户和其他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