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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设施没管好 重庆一县文化委被立案审查了

重庆日报2018-06-14 07:50

没有管好英烈纪念设施,检察院可能要起诉你——6月13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秀山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重庆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向秀山县文化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秀山县县级保护文物“红军洞”进行修缮维护。

据了解,“红军洞”是秀山县一处县级保护文物,是开国少将段苏权曾战斗和蒙难的故地,秀山县政府于1987年将其确定为县级国有保护文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然而,因监管部门疏于管理,该文物周边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道路被灌木遮挡,已不能满足纪念、教育、参观的用途,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持续损害。

秀山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徐海称,根据刚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5月28日,秀山县检察院对秀山县文化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立案审查。

5月29日,秀山县检察院向秀山县文化委员会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秀山县文化委对“红军洞”进行修缮、维护,确保恢复纪念和教育基地功能,同时建议对辖区内其他类似具有纪念和教育意义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制定保护措施,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不受损害。

6月8日,秀山县文化委向秀山县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除详细制定了“红军洞”保护方案外,还对其他损毁严重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现场拍照,确定维修方案等,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秀山县政府,进行抢救性修缮维护。

通过复查,秀山县文化委共梳理辖区内包括红三军司令部遗址、倒马坎战斗遗址、周家坳红军烈士墓、平马芦生华烈士墓、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在内的19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制定了相关维修保护方案。

记者 陈波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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