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约谈13家会议营销企业
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田茜)6月15日,秀山自治县工商局举行会议营销活动专项整治集中行政约谈会,对全县13家会议营销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行政约谈。
据介绍,会议营销指经营者针对特定顾客群体,通过会议集中宣传,推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种营销方式。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有叫数据库营销、服务营销的,又有叫亲情服务营销或顾问营销的。因会议营销具有针对性强、效率高、利润空间大等优势,被部分经营者广泛采用。
“会议营销由于其运作方式特殊,存在从业人员复杂,经营场所不固定, 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此从事非法活动,虚假宣传、销售问题商品、消费欺诈、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针对老年群体的推介销售表现尤为突出。”秀山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光军说,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该县工商局在此次约谈中,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对13家会议营销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的类型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所有参与行政约谈的企业,要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县工商局市场消保科和执法大队。希望各会议营销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要求,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承担起企业应尽的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会议要求,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以下八方面:严禁无证、无照从事会议营销经营活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打“科技”牌、“健康”牌、“名人”牌,对保健食品、保健器械、穿戴产品、床上用品、玉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食品、保健品等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中老年消费者;严禁以免费体验、组织旅游、返还货款、赠送礼品、消费返利等形式设置“套路”实施欺诈、诈骗中老年消费者;严禁以直销企业或直销产品为幌子,或者以“老来福、老来购、老来乐、夕阳购、夕阳乐”等名称的平台、云商城消费高返利等行为;严禁对中老年消费者提出的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严禁利用会议营销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或传销活动;严禁在会议营销活动中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会后,经营者们签署了《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约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