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今年起,无痛分娩将开展试点并逐步全国推广!
导 语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
国卫办医函〔2018〕1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镇痛水平,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我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及时将试点有关情况报送我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丁雯、王斐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889
中国医师协会联系人:全科与继教部 王振华
联系电话:010—6331836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8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镇痛水平,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018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分娩阵痛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
《通知》提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提升分娩镇痛的覆盖范围,普及镇痛条件下的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增强医疗服务舒适化程度,提高孕产妇就医满意度。同时,加强产房医师团队的急救能力,进一步保障孕产妇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通知》要求,试点医院应当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
重点包括,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提高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通过实施分娩镇痛,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
《通知》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同时,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
此外,《通知》要求医院建立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定期宣教制度,提高产妇和家属对产痛危害的认识,提高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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