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环保局审查秀山县万弘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秀山县万弘汽车维修厂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511264777@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秀山县万弘汽车维修厂项目
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物流园区武陵汽博中心B3-2-103
建设单位
秀山县万弘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秀山县物流园区武陵汽博中心,租用已建商业用房进行装修改造,作为汽车维修用房,总建筑面积1840.9m。主要从事小型汽车的发动机、电气系统、变速箱、车身校正修复、喷漆等。共设置12个修车位,维修小型车辆约1200辆/a,其中涉及打磨喷漆车辆约800辆/a,属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项目分为快保车间(不含喷漆)和喷漆车间两个地块建设,快保车间租用1栋2F商业用房的1F的一部分建设,喷漆车间租用的建筑为1栋3F商业用房的1F的一部分建设。项目给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依托原有设施,新建环保、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不设置员工食堂、住宿。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维修人员8人。工作制度采取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装修垃圾暂存于室内,及时清运;对运输装修材料的车辆加遮盖物;采用低污染的环保型材料。营运期:喷漆房配套设置有过滤棉网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净化后经过通风烟道引至塔楼屋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营运期:新建2座处理规模分别为2m/d、1m/d的隔油池,车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汽博中心生化池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运营期:所有设备均置于厂房内,设备尽量靠厂区中间布置;安装机械设备时,在装地脚螺丝部位安放减震垫;加强维修、保养,保持机械设备运转正常、平稳,确保各连接件、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合理安排维修作业时间,夜间不得营业。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装修垃圾运至指定合法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外运处理。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汽车日常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零部件、旧轮胎,分类收集后交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喷漆房顶部进风口产生的废过滤棉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采用联单制管理方式,定期送往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含油手套、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作防渗处理,四周修建围堰,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
相关部门意见
取得了秀山县发改委《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8-500241-80-03-043742)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