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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黑恶势力 增强群众安全感

永川日报2018-04-19 08:05

为彻底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永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迅速拉开,“亮剑”黑恶势力,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什么是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违法对象有哪些?4月17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永川区扫黑办”相关负责人。

记者: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永川区扫黑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记者:什么是恶势力?

永川区扫黑办: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该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三次及以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记者:什么是保护伞?

永川区扫黑办:保护伞指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务人员(含村、居干部)。

记者: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有哪些?

永川区扫黑办: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对象有十二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滋扰的黑恶势力;城区、城乡结合部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

记者: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有哪几种?

永川区扫黑办:扫黑除恶举报方式有三种。公安部举报电话:010-12389;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重庆市举报电话:023-63960789023-63962789;举报网站:www.cqga.gov.cn;举报邮箱:cqshce@163.com;举报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扫黑办”(邮编:401147)。

永川区举报电话:工作日023-49577260节假日、夜间023-49581919;举报邮箱:ycshce@163.com;举报信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永川区扫黑办”(邮编:4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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