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景圣中学创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纪实
本报记者 杨 雪
走进景圣中学,让人立刻就能感受到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微信平台、广播站等载体都有法制主题宣传,让学生身处其中接受智慧的启迪、法理的陶冶、灵魂的净化。
近年来,“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景圣中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民主管理等工作,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法制宣教入人心
要懂法用法,必须先知法。景圣中学通过专题研讨、主题演讲、家长会和校讯通、QQ群、微信等形式将法制教育从学校向社会延伸,从学生到家长进行教育,把学校教育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让法制宣教深入人心。
“干部带头,教职员工全体学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景圣中学校长刘才兵说,学校还开设了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邀请法制副校长、公检法机构专业人员等结合本地案例为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身边的鲜活案例加强对学生学法知法的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规范办学有章循
依法治校的目的在于有人有责、有事有则,促进学校办学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因此,景圣中学先后制定了《重庆市永川景圣中学章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现依章办学、依章施教、依章办事、依章评价,做到有法可依。
落实课程计划,坚持依法施教。“学校教学计划做到正规化、常规化、常态化。”刘才兵校长解释道,正规化,即开齐开足课程,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违规停课、换课、补课;常规化,即经常性的规定,教师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规定性动作”一经确定,不得朝令夕改、因人而变、因时而动,避免某种程度的随意性、盲目性和无序性。
民主管理聚人心
依法管理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工作,景圣中学实行民主管理,以人为本,把工作做细做实,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教职工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热情高涨,学校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学校重大决策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再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实行全校通报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教代会发挥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刘才兵校长介绍道,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实施青蓝工程、名师工程、“五子登科”策略和校本教研策略,帮助教师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校风正,则学风浓,师生遵章守纪,形成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近年来,学生操行合格率均为100%,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诗教先进单位”“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