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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法院三年审结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9起

永川网2018-11-26 19:47

永川区法院三年审结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9起

永川网(永川日报记者 杨 雪)最近,记者从区法院涉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区法院共审结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19件,审结标的金额达95万余元。其中判决结案14件,调解结案5件,调解率为26.32%。

通报显示,该类案件主要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多发在幼儿及小学教育阶段,该年龄阶段学生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教育机构教育管理不善时极易发生伤害事故,该类案件占区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73.68%;二是学校硬件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引发侵权纠纷较为突出,因学校教学、生活硬件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发生的学生受伤案件有4件,占全部审结案件总数的21.05%;三是学校安全管理过错形式多样,主要表现为教学时段未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害后未及时进行相应的救护以及教育管理方法不当等;四是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情况较为普遍,审结的该类案件中,教育机构因尽到相应的安全教育管理义务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件只有两件,占比为14.29%。

对此,区法院建议:健全完善教学生活设施。加大对教学机构硬件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特别是运动场地、运动器械、走廊楼梯等地方,通过张贴标语、告示,安装监控设施、增加防护措施等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大普法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专题讲座培训等加大教师、保安等学校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做到教育、巡查方式方法恰当,学校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此外,完善风险分摊机制。推进教育机构主动购买商业团体意外险等,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摊机制覆盖教育机构责任承担,使学生在教育机构内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赔付,更好地维护学生群体利益。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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