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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地上附着物”可以抵押贷款了

永川日报2018-12-21 08:02

本报讯(记者刘灿)脚下有地手里没钱,一直是制约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今年以来,我区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 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模式,有效破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重庆蕊福农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是我区新发展起来的一家农业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双胞菇食用菌,由于技术到位,加之双胞菇市场前景好,近两年来,企业生产的双胞菇食用菌供不应求。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已完全不适应市场需求,规模化生产成了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可是近500万元的资金缺口成为了横在企业发展中的“拦路虎”。就在企业遇到发展难题时,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工作人员根据农业部门推荐,联系上了这家企业。在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仔细调查,并对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进行评估认定后,让企业用土地流转而来的500亩经营权和生产厂房、农房以及农机具等生产设备设施作抵押,发放了450万元的农村“经营权 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重庆蕊福农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负责人辛良群说:“拿到这笔钱后,主要是建了三幢生产板房,采购了48台设施设备,新扩建了三幢出菇房,增加了生产面积20000多平方米,增加了35万公斤左右的产量。”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永川支行针对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针对农业企业大都无抵押物情况,在业内率先推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 地上附着物”抵押贷款模式,有贷款需求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凭借土地经营权,只要经营状况良好,通过银行评估,就可以用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作抵押获得贷款。截至目前,永川共有涉及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户的贷款300多笔,累计金额达到6000多万元。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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