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名驾驶人、422台车被酉阳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进一步加强媒体联动,大力依托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辖区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及重点车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和满分未学习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宣传当前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及重点违法行为,提升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目前(截止2018年7月2日),酉阳持AB类驾驶证的重点驾驶人中,有91名逾期未年审、28名逾期未换证、13名被记满12分未参加学习。逾期未报废农村面包车34台,逾期未检验面包车38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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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交巡警将依法处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被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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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交巡警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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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对记满12分仍驾车的罚款20-200元,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
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将被降级。如未在规定时间到家电城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交巡警提醒:请被曝光的A/B类车辆驾驶人,尽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换证、满分学习。同时,请达到国家报废标准及逾期未检验农村面包车辆驾驶人及时前往车管所进行报废、检验!
曝光名单详情见附件
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交通违法行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