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奖金十万元-2018年重庆酉阳桃花源自行车挑战赛10月17日开赛
2018年重庆酉阳桃花源自行车挑战赛竞赛规程
为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我县与全国乃至世界自行车爱好者交流互动,宣传展现我县丰富的旅游资源,特举办2018年重庆酉阳桃花源国际自行车挑战赛。
一、活动主题:拥抱武陵山·骑行桃花源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酉阳自治县文化委员会、酉阳自治县体育发展中心
运营单位:重庆市古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2018年10月17日
四、比赛地点: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圆梁山扶贫示范区(酉阳县城---毛坝)
五、竞赛项目及活动日程:
(一) 竞赛分组:
注:满足男子山地精英组选手条件可自由选择参加男子山地公开组。满足山地男子公开组条件选手只能报名男子山地公开组。
(二) 活动日程: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男子山地公开组别中,单个组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100人。报名录取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二)男子山地精英组别中,单个组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100人。报名录取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三)女子山地组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80人。报名录取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四)公路自行车精英组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120人。报名录取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额满截止。
(组委会接受以参赛队为单位的报名和选手个人形式的报名,总人数限额400人。)
(五)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七)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前。
(八)报名方式:比赛统一以网络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酉阳县当地选手报名参赛请至指定报名点报名。
报名费用:早鸟价 9月26日-9月30日80元/人 优惠价10月1日-10月7日90元/人 正常价10月8日-10月12日 100元/人
报名费一经缴纳,选手原因概不退款。
(九)赛事报到:完成参赛报名的运动员需在赛前一天13:00-19:00到重庆市酉阳桃花源广场报到确认。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参赛物品(号码布、牌及计时芯片),领取计时芯片需缴纳200元现金押金,赛后在终点处凭计时芯片退还押金。
(十)组委会不承担参赛者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人员年龄15--6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有一定骑行技巧及经验的国际、省、港、澳、台及国内外各地自行车运动协(联)会、俱乐部会员及爱好者。各省、市专业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以及在役UCI赛事车队车手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正式报名必须签署自行车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未满18周的年轻选手必须有监护人许可参赛的签字证明,并附签字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本年度的意外伤害保险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组委会的验证。
(四)凡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自行车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公路自行车赛属高强度、高技能性运动项目,任何不符合上述情况,不能参加本项目比赛,特别还有任何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对此参赛选手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五)出生日期的判定依据:中国籍参赛选手以大陆居民身份证为准;台湾籍参赛选手以台胞证为准;香港、澳门籍参赛选手以回乡证为准;外籍参赛选手以护照为准,其他证件均视为无效。
八、竞赛规则
(一)竞赛器材要求:
1.比赛用车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脚撑、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2.比赛时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所有比赛装备均需自备。
4.山地公开组比赛车辆必须使用轮径为26寸、27.5寸或29寸山地自行车,必须带有完整刹车系统,必须使用1.75或以上有齿外胎,且前叉不得用外物捆绑。公路组比赛必须使用标准的700C公路自行车,不可使用计时车,不得加装休息把。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保持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参赛,遵守比赛规则和大会纪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三)本次比赛不设中立器材车,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可原地处理(但不可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四)运动员参赛前必须签到,签到处将在比赛前15分钟停止,未签到的运动员不予参赛。
(五)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标识按赛会的要求正确佩戴和悬挂在自行车上。
(六)比赛开始前2个小时开始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成绩亦无效。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七)比赛成绩为枪声成绩,大组统一出发以先后到达终点顺序进行成绩排名。
(八)本次比赛每组均设置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为各组通过终点的第一名参赛选手通过终点后的40分钟,被关门的运动员不能通过终点,关门的运动员作未完成比赛处理。特殊情况下,裁判有权命令明显落后的参赛选手离开赛道。
(九)如对裁判员判决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维持原判将没收申诉费,裁判团的判决为最后终审判决,不得再行申诉。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颁奖仪式的开始时间为最后一组比赛的申诉时间结束,获奖的运动员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亲自核验身份信息领奖,否则取消奖金及奖品。
(十一)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调整赛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十二)参赛队员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姓名、身份证号等资料,赛事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
(十三)大会设有固定供水区,选手补给时,必须给其他选手让道;协助选手补给的后勤人员,必须靠边,切勿影响其他选手正常比赛,请注意安全。
(十四)大会将提供固定医疗区和救护车。
(十五)安全提示: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控制速度,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不得在赛道拐弯、停留、逆行;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穿越赛道;禁止参赛选手反复穿越终点线;听从组委会安排退场。
(十六)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
九、奖励设置
(一)各组别录取前二十名,各组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第四至第二十名颁发奖金。参各组赛人数不足30人按50%录取,不足20人达到15人录取前八名。
(二)奖金领取,获奖运动员领取奖金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台胞证/回乡证/护照和2块号码布,签字领取。同时,上缴1块号码布作为凭证,任何人不得代领取。如因时间安排未领奖者,主委会做弃奖处理。
(三)获得奖金的运动员,需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管理规定,由获奖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奖金设置如下所示:
赛事奖金100000元整(十万)所发奖金为税后奖金(单位:元)
十:注意事项
(一)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大会为参赛运动员额外购买一份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大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比赛期间和路途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自行负责,大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大会如有提供颁奖用服装,参赛者必须穿着其指定的颁奖用服装,该服装将于比赛当日进行颁奖派发。不同意者,大会有权将奖项由次名选手替补。
(三)大会于比赛当日不提供私人物品寄存,请各参赛者小心看管私人财物,如有遗失,大会概不负责。
(四)请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及银行卡照片,以备不时之需。
(五)大会有权将此项活动之录影、相片及成绩公开播放、展出、发布于网站与刊物上。参与比赛即等同于同意本会使用其肖像权与成绩于相关宣传与播放活动。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未详尽事项,请留意组委会补充通知。
· 商务合作 ·
· 欢迎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