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拟选考70名农村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为全面统筹协调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6月29日,县教委出台《云阳县2018年城区小学选考教师简章》的通知,确定面向全县农村小学选考7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6所小学任教。
本次全县公开选考学校和岗位指标包括:实验小学16人、杏家湾小学5人、双江小学5人、民德小学9人、海峡小学20人、紫金小学15人,共计70人(语文岗位36人、数学岗位34人)。公开选考对象面向全县农村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含街道办事处学校教师)。
本次全县公开选考城区专任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对选考教师思想政治、身体素质、工作年限、年龄、学历、专业、近年来年度考核等作了严格要求。选考以笔试(含加分) 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是: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分值各占50%。7月5日至7月6日在实验小学报名,7月10日15:00~18:00凭身份证在实验小学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7月11日。面试时间在7月16日,采取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告知本人并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选考工作对公示及考察作了规定。7月17日至7月23日,县政府公共信息网公示拟考察人选。按报考学校岗位指标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考察人选,公示期内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接受社会检举,经公示无异议且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并于8月10日前由报考学校通知领取介绍信办理调动手续。
选考工作对纪律与监督有明确规定。我县2018年城区小学选考教师工作,在城区小学选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学校要张贴简章广泛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熟悉政策,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对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考试作弊、无理取闹、欺上瞒下等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给予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5年内不参加进城选调考试和取消本次选调考试资格等处理。对资格审查不严、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学校校长及机关责任人,由县纪委派驻教委纪检组、教委联合启动问责程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记者 李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