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
更多的资讯等着你...
立即下载
上游新闻

汇聚向上的力量

立即下载

法律学堂|云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

云阳普法2018-09-13 15:51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

111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2日上午11时,我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接到自称邻省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计划生育监督科的协查电话:一名户籍为该区某村的居民廖某某,怀孕7个月,于2017年2月1日至2月6日期间在我县某医院进行了中期引产。6月19日,收到正式的协查函。

1

调查过程

调查组在对该医院进行调查时发现:从档案室调取的编号为33085的廖某某的病历诊断结果为“盆腔炎性疾病”,而非中期引产,从廖某某的住院费用清单中也没有发现中期引产所需药物的痕迹。经治医师邓某某坚持称廖某某是盆腔炎性疾病而非中期引产。第一次调查留下了疑问。隔天,从邻省传来了廖某某的出院诊断证明书及收费发票图片,在证据面前,该院承认了中期引产的事实,在对邓某某进行询问时,其称无论是中期引产还是伪造病历均为上级医师张某某的授意,廖某某的入院、治疗、出院全过程她均没有参与。而张某某系西安人,已于5月份离开该院去往别地,且基本无再回来的可能性。第二次调查留下了悬念。调查组再去该院调查时,邓某某承认廖世芳住院治疗的一系列事情均为她一人所为,廖某某持有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的张某某的签字也是她的字迹,张某某在廖某某住院期间实因春节假回西安未在院内,病历上她的签字是其回来后补签的。某医院出具了春节值班表、出勤表、张某某的工资说明、签署的真实处方笺及出席中层干部会议的签到册以兹证明。第三次调查案情基本水落石出。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发现某医院还存在:1、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2、安排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3、未严格执行本院病案管理制度,未确保病历真实、完整等违法行为。之后,调查组远赴邻省对廖某某进行了询问,进一步核实了某医院的违法事实。

1

办理结果

某医院的行为违反了《某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某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按照《某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施行办法》的规定,对某医院给予:1、对未取得许可施行非选择性别需要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行为处以罚款40000元;2、对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000元;3、安排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行为给予警告;4、未严格执行本院病案管理制度,未确保病历真实、完整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4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医师邓某某违法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和伪造医学文书的行为及医师张某某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的行为进行另案处理。

1

案件评析

1、案件跨省,发现难。本案中,廖某某及其丈夫均原为某市某县人,后到邻省务工并定居于邻省。廖某某夫妇于2017年1月下旬回某县老家过年时在该县某医院进行了中期引产。根据邻省的相关规定,廖某某的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计生办报销500元的医药费,正是在廖某某去计生办报销医药费时工作人员发现廖某某在没有计生办开具的引产证明的情况下进行了中期引产,在查看廖某某的出院诊断证明书时发现引产手术是在某县某医院做的,因此有了6月12日的协查电话。实际上,对于中期引产,某市于2016年8月29日起就废止了乡镇(街道)终结审查制度,乡镇(街道)不再对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出具证明,但引产手术必须在定点医院施行,而某医院不在某县定点施行中期以上妊娠手术医院之列。因此,某医院施行中期引产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2、强防范意识,调查难。此次行政处罚之前,某医院已于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被某县执法局因中期引产的事立案处罚。因此,某医院有很强的防范意识,为了规避我们的查处,院领导要求医师在中期引产手术后做两份病历并允诺给以一定的辛苦费,一份真实的自己掌握,一份伪造的交档案室存档。若不是办案人员掌握了廖某某手上的出院诊断证明书,案件很难有所突破,因为不仅病历作假,连中期引产所用药物乳酸依沙吖啶(利凡诺)都是外科以为病人治疗的名义从药房领出后放在妇产科、外科共用的值班室内,妇产科无需再自行领取,因此办案人员从药品使用登记上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3、多违法行为并罚,监管不留空白。某医院违法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行为违反了《某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了隐瞒该违法行为,某医院未严格执行病历保存制度,在未确保病历真实、完整的情况下让完全伪造的病历进入了档案室,违反了《某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分娩下来的产妇给了50元处置费的胎盘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没有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进行记录,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院安排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以上4项违法行为经过合议后进行了合并处罚,监管到位不留空白。

云阳县司法局

法宣科

1

长按识别二维码,了解一下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关心一下,为你推荐更多
举报
热门评论

还没评论 快来说两句

下载上游新闻看更多评论
相关新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