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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径50公分大树被砍倒!占用嘉华大桥保护区绿地建停车场,建设方罚款9万元

慢新闻移动端2018-11-06 18:30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朱婷 市城管执法总队供图

占用嘉华大桥绿地建成停车场

11月6日,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起擅自占用大桥保护区绿地建设停车场的违法案件:重庆渝泊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司在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擅自占用嘉华大桥安全保护区城市绿地,并擅自砍伐、移植树木,被责令整改恢复,并罚款9万元。

城市防护绿地建停车场 还砍伐移植树木

停车场建设时,砍伐嘉华大桥保护区树木最大干径达50厘米。

停车场建设期间,砍伐嘉华大桥城市树木堆放情况

今年3月1日,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嘉华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渝中区华村一侧,正在施工建设 “嘉华大桥露天停车场项目”。经了解,该项目于2018年2月进场施工,6月12日基本建成,业主建设单位是重庆渝泊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然而,相关规划部门证实,“嘉华大桥露天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系渝中区嘉华大桥安全保护区内华村一侧的城市防护绿地。项目建设前,重庆渝泊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华大桥维护管理单位重庆城市建设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土地租赁协议,租用地块6.5亩。

项目建设中,重庆渝泊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园林树木进行了移植砍伐。据统计,共计擅自占用嘉华大桥安全保护区城市防护绿地1274.34平方米,擅自移植城市树木173株、砍伐城市树木104株。

擅自占用大桥城市防护绿地 建设方被罚款9万元

被责令整改恢复后,嘉华大桥城市防护绿地现状。

“擅自占用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停车场涉及地方性法规禁止性条款。”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嘉华大桥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所占用的是嘉华大桥城市防护绿地,属于《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即“禁止将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出让、出租、抵押或合资、合作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结合重庆渝泊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与整改情况,并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应条款,近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决定对其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并缴纳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赔偿费7.796万元。

该停车场建设项目 关联多方均涉嫌违法违规

建设方称,建设该项目停车场,占用城市绿地以及移植和砍伐树木,是依据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树木就地移栽”组织实施的。

对此,市城管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介绍,按照规定,临时占用和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以及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行政审批管理,由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分级负责。据调查,本案擅自占用嘉华大桥安全保护区城市防护绿地1274.34平方米,擅自移植城市树木173株、砍伐城市树木104株,其占用绿地面积和城市树木数量超过主城区区级管理权限,应当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政府批准。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对当事人擅自占绿毁绿涉嫌越权越级作出行政行为。依照管理权限,把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涉嫌越权越级作出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管理的行政行为问题线索,已经移送渝中区监察委员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另据调查,“嘉华大桥露天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权属单位、维护管理单位也未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将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防护绿地违法出租并部分改变用途、破坏原有植被形态。目前,嘉华大桥维护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已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多一点

主城区正开展桥涵设施违法违规专项检查

据了解,为保障城市桥涵设施安全运行,市城管执法总队正开展主城区城市桥涵设施管理运行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市桥涵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涉及制度规范落实、设施安全管理等18项内容。

设施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占用城市桥涵设施、是否在擅自在城市桥涵设施上搭建建(构)筑物、是否存在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等7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编 朱亮 审校 王蓉 总值班 杨波

责编综合新闻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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