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青少年朋友们:
时值中小学暑假,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确保你们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忠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温馨提醒:务必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1.不私自下塘(河)洗澡,不擅自与同学朋友结伴下江(河)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嬉戏玩耍。
2.在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要将自己能否下塘(河)洗澡游泳的身体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下水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先热身。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不要冒然跳水潜泳,不要互相戏水打闹,不在急流漩涡处游泳,以免呛水和溺水。
3.在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到江、河、塘、堰游泳时,如遇眩晕、恶心、心慌、气短、腿部抽筋等身体不适反应,要立即呼救和上岸休息,若遇同伴溺水应立即呼救。
4.同伴相约没有监护人陪同下到江、河、塘、堰洗澡游泳,应断然拒绝并予以制止,还应及时告知同伴的监护人,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5.在学习或生活中,若发现有青少年在水边玩耍或游泳请及时劝阻,若有人溺水应立即大声呼救,不要盲目施救,以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预防溺水,珍惜生命。
祝全县青少年健康、安全、幸福!
忠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