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车辆刹车有故障却不及时处理,驾驶员黄某以为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过硬的技术,就能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不料因车辆制动不及时撞死路边行人。近日,忠县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判决,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黄某今年48岁,是一名中巴车驾驶员,有着丰富的汽车驾驶经验和较好的驾驶技术。
2017年8月,黄某发现车辆刹车单边有问题后,既不处理也不报告,认为凭借自己的驾驶经验和技术能够处置任何突发情况,仍旧驾驶问题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之后在行驶中,前面车辆刹车,紧随其后的黄某赶紧刹车,由于刹车不及时,再加上刹车单边有问题,车辆并未停下来。为避免与前车相撞,黄某向右猛打方向盘,看见右侧行人李某后又向左猛打方向盘。向左猛打方向盘时将李某撞倒在地,致使李某颅脑损伤,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认定,黄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后,黄某赔偿李某近亲属8万元,肇事车辆车主赔偿李某近亲属8万余元,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近亲属4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犯罪后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