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伯华)日前,忠县城区车容车貌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区车辆容貌管理,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更好地展示忠县良好形象,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包括:脏车(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车辆违规加装附属设施等;车身违规设置牌匾、电子显示装置、布幅、招贴等商业广告;车身广告破旧等。以上所涉车辆指各类运营车辆(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车)、各类公私自用车辆(含摩托车、汽车、电动车)等。
在整治行动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