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险公司查账为名 盗窃叔叔存款获刑

06-05 09:12/忠州日报 刘霞

本报讯(通讯员刘霞)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卡中的5万多元存款却不翼而飞。七旬老人张某很纳闷,这钱到底是怎么凭空消失的呢?原来,盗窃存款的不是别人,就是张某结拜兄弟的儿子成某。近日,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张某是双桂镇人,今年78岁。2015年,张某的儿子、儿媳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遭遇车祸,双双身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儿子、儿媳车祸后,肇事方一直没有赔偿相应款项,加上儿子买了一份意外保险需要理赔,这些事情急需有人出面处理,但张某行动不便,两个孙子年幼,女儿远在福建,张某思来想去,决定委托成某处理这些事情。

成某与张某是老邻居,成某是张某结拜兄弟的儿子,两家虽然没有血缘,但关系亲密。张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成某后,成某爽快答应。

随后,成某尽心尽力帮助张某找律师,并多次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2015年8月,保险公司将5.5万元保险理赔款汇入张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中。

几个月后,成某因赌博输了不少钱,但他并未就此收手,而是将主意打到了张某身上。成某打电话告诉张某,保险公司要核查保险金,让张某将收到的5.5万元保险理赔款重新汇入之前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中,短时间内不要取走。成某还特意让张某将这张银行卡的联系电话,更改为成某自己的。之后,成某用这个手机号码将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与张某的中国农业银行卡绑定在一起,并多次利用微信、支付宝将这张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出,共计5.4万余元。

几个月后,张某取钱给孙子交学习费用时,才发现银行卡内的5万多元早已不知去向。

法院审理后认为,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5.4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成某全部退赃并取得张某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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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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