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在路上却无故遭遇飞来横祸,被楼房外墙掉落的瓷砖砸伤头部,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某酒店等32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近7万元。
李某是忠县忠州街道居民,今年已经80岁。2015年8月28日,李某在路过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时,被旁边楼房脱落的外墙瓷砖砸中受伤。李某受伤后被立即送往忠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治疗28天后出院,共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后经鉴定,李某目前左髋关节活动功能丧失评定为十级伤残。李某原本好端端在人行道上行走,结果遭遇无妄之灾,不仅身体遭受了创伤,还不见有人愿意出来承担责任。李某实在想不通,一纸诉状将某酒店等32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
李某认为,某酒店在内的32名被告系居住在瓷砖掉落的楼房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没有对该栋楼的外墙瓷砖进行维护,导致该栋楼的外墙瓷砖脱落砸伤自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某酒店辩称,虽然该栋楼房外却又外墙瓷砖脱落现象,但从目前外墙瓷砖脱落的现状来看,该栋楼外墙瓷砖是否在原告李某路过时脱落及原告所受伤害是否系被外墙砖脱落所致均不清楚,况且外墙瓷砖脱落的位置并非其房屋所在楼层,与其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余31名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和任何证据。
法院审理查明,在案证据中,忠县公安局的证明及原告和被告某酒店的当庭陈述能够相互印证,证实原告李某系本案楼房的外墙砖脱落后砸伤;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入户采集工作表、户籍资料等证据能够证实本案中含某酒店在内的32名被告系本案楼房的所有人或居住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健康权。某酒店虽未在涉案外墙砖所在楼层,但涉案外墙瓷砖系本案整栋楼房的公共部分,某酒店与本案其他被告一样,对涉案外墙瓷砖负有日常安全管理之责任,但却对涉案外墙瓷砖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导致涉案外墙瓷砖脱落导致原告受伤的损害后果发生,本案被告均未提交证据证实自己在本案中没有过错,故本案被告均具有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某酒店在内的32名被告连带赔偿各项费用共计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