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老师傅”驾车撞人致死被追刑责

07-12 11:48/三峡都市报

忠县一名有着20多年驾龄的“老师傅”黄某,自以为驾驶经验丰富,当其发现车辆存在刹车单边问题后,既不检修也不报告,认为这点刹车小故障凭借自己老到的驾驶经验,能够及时应对处理突发情况。然而,黄某在驾驶这辆故障车途中面对突发情况时,却未能如愿把控车辆,造成车辆制动不及时撞死路边行人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忠县法院对该起交通肇事罪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老师傅”驾车撞倒行人致死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忠县的中年男子黄某是一名中巴车驾驶员,有着20多年丰富的汽车驾驶经验,在行业内和别人的眼中,被大家公认为“老师傅”。2017年8月初,这位别人眼中的“老师傅”,发现车辆存在刹车单边问题后,既不检修也不报告,认为凭借自己的驾驶技术能够处理任何突发情况,仍照常驾驶该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大约一周后,黄某驾车行驶途中,突遇前面车辆刹车,黄某所驾驶车辆紧随其后刹车不及,为避免与前车相撞,黄某向右猛打方向,当其看见右侧行人李某后又向左猛打方向。在向左猛打方向过程中,车辆将李某撞倒在地致使李某颅脑损伤,李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一审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事发后,当地公安交巡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认定,肇事车辆驾驶员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赔偿被害人李某亲属8万元,肇事车辆车主赔偿被害人李某亲属经济损失8万余元,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李某亲属经济损失43万余元。受害人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赔偿后,肇事司机黄某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法院综合上述量刑情节,作出了对黄某判处缓刑的一审判决。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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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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