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五类人员”首次办微企可领补助

07-23 10:40/忠州日报

据华龙网消息 我市日前出台政策,“五类人员”首次创办微企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助8000元。

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其法定代表人为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编辑:综合新闻编辑部 ]
分享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