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忠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对忠县汝溪镇相关场所进行排查时,发现汝溪镇溪沟居委一培训机构内有外国人正在对学生进行英语培训。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无任何就业手续,民警当即将该外籍男子及培训机构负责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该外籍男子来自南苏丹,7月初到达忠县汝溪镇后就在该培训机构从事暑期英语培训工作。涉事培训机构在明知聘用外籍人士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而该培训机构未办证的情况下,仍然聘用该南苏丹男子在结构内从事教学工作牟利。因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目前涉案培训机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该外籍男子因非法就业被处以行政罚款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