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可能存在的随意检查、选择执法、人情监管、无序抽样等问题,8月8日,我县开展定配眼镜“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定配眼镜产品实施“双随机”摇号抽查,随机确定摇号人员、抽查企业和抽样人员。
本次我县定配眼镜产品“双随机”现场摇号抽查,是参与双随机摇号抽检定配眼镜产品的企业、备抽企业和抽样人员由参加现场会的企业代表摇号确定。一是确定抽检企业,参与随机摇号抽检定配眼镜产品的企业共26家,按40%比例随机摇号确定10家企业作为抽查对象,将对摇中的企业实施定配眼镜产品监督抽样,考虑到企业未经营或不具备抽样条件等情况,另外随机摇号确定3家企业作为备抽对象。二是确定抽样执法人员,参与随机抽样执法人员一共6名,全部由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担任,通过随机摇号,确定3个抽样组各2名执法人员组成。三是现场抽查,现场摇号结束后,根据现场“双随机”摇号结果,执法人员按照各自对应被抽查对象,立即前往被抽查企业进行现场抽样并签封样品,送法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此次定配眼镜双随机摇号抽查,体现了监督抽查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了全县定配眼镜产品质量,为保障全县广大眼镜消费人群的健康用眼,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