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叶建平)近日,记者从忠县工商局获悉,忠县男子陈某花10多万元买辆新车,不料在提车时却发现新车有补漆痕迹,向商家提出换车要求被拒绝。随后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陈某获得了5000元的赔偿。
近日,忠县男子陈某在忠县某汽车销售公司以成交价13.38万元购买了一辆全新的越野车。陈某在提车时,发现车门处有补漆现象,遂联系商家,商家承认是交车前存在补漆现象。随后,陈某向商家提出换车的要求,却被商家拒绝,便向忠县工商部门投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调查,陈先生投诉情况属实。随后,忠县工商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仍存在分歧。后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商家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5000元,并免费赠送给陈某全车太阳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