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州街道2018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示
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相关事宜的通知》(忠府办〔2018〕76号)文件规定,经社区居委会审查核实公示,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经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户籍、车辆)、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联合复审,以下申请人(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公告如下。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2日)予以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县监察委54232462
县国土房管局54235269
县住保中心54231050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