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忠县2018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相关事宜的通知》(忠府办〔2018〕76号)文件规定,2018年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人),经核实符合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并经过电脑摇号配租成功,现公示如下。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4日)予以举报。(例:4-27-1幢号-楼层-门号)
监督举报电话:54232462(县纪委监委)、54235269(县国土房管局)、54231050(县住保中心)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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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