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汪冰鑫)9月30日下午,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县某乡财政所原所长谢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匿会计凭证罪一案。县普法办组织全县部分市管、县管领导干部,2018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县司法局干部职工,重庆新生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职工等27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活动,“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谢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过程,整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谢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法庭将根据犯罪事实,择日宣判。
参加庭审的干部纷纷表示,旁听庭审如同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一定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身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