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一男子张某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路上急刹车导致摔倒,结果不仅自己受了伤,还触犯了刑律。近日,忠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某被判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9月14日下午15时许,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公巡三中队接到一摩托车驾驶员报警称,在官坝平丰水库附近道路边一修路队将路挖坏了,导致自己所骑摩托车倒地,自己和乘坐人员受伤。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报警人张某某称,因施工方将路面挖坏导致自己和乘客摔伤,要求施工方赔偿。在仔细勘察现场后,民警发现该交通事故是由于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自己操作不当所致。民警在与张某某交谈过程中,发现其满嘴酒气,从张某某的言谈中,民警怀疑其酒后驾车上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两次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54mg/100ml,12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张某某此时才知道原来醉酒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犯罪行为。民警立即将张某某带回驻地调查,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当天中午午饭时,张某饮酒后便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搭乘妻子准备外出收购家禽,结果在行至平丰水库附近时,因酒后驾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刚好路旁有一修路队在施工,张某某便迁怒对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法律,遂报警要求警察前来处理。公安交巡警将本案办理完毕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公安机关提醒广大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代价十分高,除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外;如果你想要从事律师、安保、航空等工作,或者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也会因有犯罪记录而受到限制。
来源:平安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