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9月5日开始,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首发的《上访者陈裕咸之死 揭开“截访公司”非法业务内幕》《非法截访公司老板牛力与江西上饶信访干部灰色往事调查》等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18年10月14日,陈裕咸家属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起诉状》,索赔497万元。2018年12月7日,陈裕咸之子陈维树收到的《行政诉讼答辩状》显示,上犹县政府称陈裕咸之死与其无关,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其工作人员存在一定失误,可以给予陈裕咸家属适当补偿。
今年4月2日,赣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县政府意见与答辩状几乎一样,法庭表示择日宣判。"陈裕咸之子陈维树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上访者陈裕咸生前照片
陈裕咸家属索赔497万元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2017年6月3日,陈裕咸只身来到北京。次日,他被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12名截访成员拦截后死亡。他死前8小时遭遇的噩运包括:胶带封嘴、绳捆手脚、鞋塞嘴巴,先后被多人在车上、小巷中、废墟上毒打。随着内幕一层层撕开,一个以北京神州畅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幌子的截访公司曝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绰号为“老季”的牛力;公司中层、绰号为“于子”的牛铁光;公司合作伙伴、绰号为“老黑”的陈家全等人。同时,截访公司、信息员、上犹县政府等之间的关联也浮出水面:牛力受雇于时任上犹县信访局局长赖学文。牛力落网后,上犹县委对赖学文作出免职处理。
2018年10月14日,陈裕咸家属向赣州市中院递交《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起诉状》称,同年6月22日,陈裕咸家属向上犹县人民政府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上犹县政府在两个月的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向赣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犹县人民政府向陈裕咸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赔偿金共计497万余元。
今年4月2日庭审时,陈维树发表意见:"这是江西信访部门与非法截访公司合作下的陈裕咸个案,两者有必然联系,不像政府说的只是简单的民事委托。"
▲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7年6月4日下午3时54分,上犹县东山镇干部收到了陈裕咸当日被“信息员”在北京拍下的身份证照片。图片/家属提供
上犹县政府称自身无责
2018年12月7日,陈裕咸之子陈维树收到了上犹县政府在当年12月5日作出的答辩状。
上犹县政府的答辩状称,时任该县信访局长的赖学文得知陈裕咸在京上访的信息之后,县政府仅是授意牛力等人将陈裕咸安全护送回上犹,赖学文没有授意牛力等人对陈裕咸实施殴打伤害行为,牛力等人实施的超出上犹县政府授意范围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与上犹县政府无关。牛力等人对陈裕咸实施的殴打伤害行为造成的结果,应当由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从该案的刑事侦查审理情况来看,并无关于上犹县政府及赖学文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认定,足以证明陈裕咸的死亡系牛力等人的个人违法行为所致,与上犹县政府无关。
上犹县政府的答辩状中还显示,赖学文授意牛力等人将陈裕咸安全护送回上犹,并不是对牛力等人的行政授权。赖学文与牛力商讨了护送陈裕咸回上犹的对价,赖学文的行为仅仅是一种民事委托行为。该授意仅限于劝导、护送,不存在截访、押送的表示和意愿。牛力等人不属于上犹县政府工作人员,亦未经上犹县政府授权其行使行政职能,其对陈裕咸实施的暴力、非法拘禁行为,不是上犹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职务行为。因此而造成的后果,上犹县不需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上犹县政府答辩时称,考虑到赖学文在工作过程中有一定的失误,虽然上犹县政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上犹县政府可以结合本案实际给予陈裕咸家属适当的补偿。
陈维树说,今年4月2日庭审时,上犹县政府的意见与上述答辩状类似。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公开庭审。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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