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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遛狗不拴绳还强迫老人给狗道歉:无法接受宠物狗被叫“畜生”
2023-07-05 18:27:33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新黄河客户端消息,“等电梯的时候,狗往我孩子身边凑,我母亲就跺脚驱离了一下,之后就引起这个女的不满了,我母亲说这玩意毕竟是畜生,你敢保证不咬人?因为这一句话,狗主人急了,非得让我母亲给狗赔礼道歉。”7月5日,新黄河记者接到辽宁抚顺的高先生爆料称,其母亲因为跺脚驱离未拴绳的宠物狗,遭到狗主人不满。双方发生争执后,狗主人要求老人向狗道歉,并扬言“法律这方面能干过我算你赢”。

对此,狗主人张女士则回应记者称,此事属实,这只宠物狗有狗证,已经养了9年,有深厚的感情,无法接受邻居称呼狗为“畜生”,关于人如何给狗道歉及扬言“法律这方面能干过我算你赢”,张女士则解释为自己有理有据,现场是“话赶话”,双方僵持导致。

因称呼狗为“畜生”,老人被要求向狗道歉

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僵持在电梯处约6分钟

提起几天前母亲与邻居发生的争执,作为儿子的高先生仍然感到气愤。高先生告诉记者,6月30日21时许,母亲和4岁的女儿准备乘电梯回家时,与一携带小型宠物犬的女子同乘电梯。因为宠物狗并未拴绳,高先生的母亲担心孙女被狗伤害,于是跺脚驱离,并表示遛狗应该拴绳,“毕竟是畜生,容易反性咬人。”而正是这句话,让狗主人产生不满,双方在电梯里发生言语争执。

据高先生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双方在电梯处僵持约6分钟。“狗主人一直控制电梯,破口大骂,不让我母亲和我4岁的孩子走。”之后,高先生接到母亲的电话闻讯赶来,据现场视频显示,离开电梯后,双方再次就是否该给狗道歉发生言语冲突,狗主人坚称老人应向狗道歉,高先生则称狗主人不拴绳遛狗的做法涉嫌违反相关规定,而狗主人则回应称,“法律这方面(你)能干过我算你赢。”

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现场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狗主人:宠物狗被叫“畜生”难接受,道歉算是气话

对于高先生的说法,狗主人张女士称此事属实。张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事发时宠物狗确实没有拴绳,因此进电梯后她将狗抱在怀里。张女士认为,如果老人担心孩子被狗伤害,还可以选择乘坐另一部电梯。关于张女士提出对方给狗道歉的要求,张女士解释道,她的这只宠物狗已经养了9年,属于“老年狗”的范畴,因为与狗的感情深厚,无法接受别人称这只狗为“畜生”,关于人如何给狗道歉一事,张女士则解释为“就是话赶话”,双方僵持在那里,属于气话。

同时张女士称,“法律这方面能干过我算你赢”这句话起因系双方发生争执时,都有些不恰当的言语,张女士坚信自己有理有据。

张女士提供的小区业主群内的语音转文字截图

此外,张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高先生及其家属还在小区业主群里对自己进行辱骂、恐吓。据张女士提供的业主群对话截图显示,高先生的家属在群里曾扬言要杀掉宠物狗。张女士表示,因为此事,她的个人信息还被高先生及其家人公布,此举已涉嫌侵犯隐私权,后续不排除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当地派出所:“人给狗道歉”系无理要求

记者注意到,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对于遛狗一事有明确规定:携犬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二)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装入犬笼。

7月5日,新黄河记者致电属地抚顺公安东洲分局龙凤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介入调解,张女士要求老人给狗道歉一事系无理要求,警方不予支持,目前已经调取相关监控,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标题:女子遛狗不拴绳还强迫人给狗道歉 涉事双方及派出所回应

编辑:吴思

责编:周尚斗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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