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冰箱自燃后,行业诚信该如何捍卫?

据海峡都市报12月18日报道:去年3月11日晚,在福州马尾区,一对年轻夫妇的新婚家里突然着火,新人被困阳台险遭不测,起火疑因美的冰箱自燃。日前,福州市中院对此事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火灾与美的产品缺陷存在因果关系,美的赔偿37万多元。

 这是一起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新婚之夜,本是人生大喜之日,买的美的冰箱自燃,并导致客厅起火。如果不是新郎官发现得早,并及时采取一系列自救手段,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令人不堪设想。

这更是一起暴露更多深层次问题的事件。从媒体报道中可以发现,美的没有将纸面承诺转化为切实行动,没有真正将消费者权益乃至安危放置于企业发展的价值首位,没有在事故发生后,本着对受害消费者及广众负责到底的态度,查明质量问题,并进行全面倒查,而是在消防部门的仲裁及法律判决中,一次又一次试图逃避责任。

从报道中得知,事故发生后,美的首先采取的不是第一时间彻底自查事故原因,而是对受害者提出,如果不申请火灾事故认定,公司愿补偿9万元。显然,美的采取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希望用几万块钱来堵住受害消费者的嘴,希望用所谓“私了”来遮掩真正的事故原因,从而不对外传播。这不仅是对受害消费者要求彻查事故真相的权利严重损害,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侵犯。

这还是一起藐视法律公正的案件。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系“冰箱内部电器线路短路引起”。但是由于消费者和美的公司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受害的消费者陈先生发起诉讼,由福建天泽司法鉴定所作为司法机构,对赔偿损失进行鉴定,并由马尾区法院和福州市中院相继做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判定火灾与美的冰箱缺陷存在因果关系。而对于判决结果,美的公司不是从检视自身产品问题的角度出发,向受害消费者道歉并给予足够赔偿,而是拒不接受法律裁定结果,希望从司法层面逃脱应付的质量安全责任。

面对新婚却失去新家的消费者,面对庄严的法庭以及背后的司法公正,面对无数关注这起质量安全事故的公众,美的公司的态度显然背离了起码的企业责任底线,距离社会所期待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去甚远。

据在百度搜索“美的 事故”,发现相关查询结果达到798000条之多,如媒体报道,2012年2月6日朱先生新买的美的空调,先是出现不制热的问题,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发生了爆炸,室内机烧尽仅剩铜铁外壳。但是,美的方面坚称质量没问题。

六年过去了,看来美的的态度始终没变。作为关注此事的普通消费者,对美的这种处理方式,只有深深的不满和质疑。如果美的始终保持如此回避自身责任的态度,那么谁能保证其生产的冰箱及其他产品,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美的不会以同样敷衍的态度来应对?如果美的始终不能将消费者权益保障作为企业坚守的责任本位,那么广大消费者又何以有足够的信心,将自己的未来生活交付于美的?

12月17日,在2018人民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暨第十三届人民企业社会责任奖颁奖典礼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应邀出席并撰文提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是“诚信”二字,信为本。任何企业都应始终认真履行其对国家、社会、消费者及企业员工的承诺,继而取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最大信任,这是一个企业长效健康发展的命脉所在。

美的作为一家国内较为知名的企业,应当谨记李金华主席的这几句话:“每个企业和企业家牢牢记住并认真践行老祖宗的名言警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根基,来源于消费者给予的认可和信任,消费者愿意掏出真金白银购买你家的产品,是认为它能够带来优质的服务,是因为美的在产品说明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包括售后服务在内的各种承诺。

美的冰箱自燃,透露出了行业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随着消费升级时代来临,消费者对于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综合服务体系的诉求更高。如果一家企业,不重视消费者诉求,面对各类质量安全事故不担当责任、不引以为戒,背弃了起码的商业和社会诚信,恐怕就会面临市场用脚投票的命运。作为消费者,我们呼唤更多能勇于挑起行业诚信建设重任的企业出现,以身作则,并引领全行业向前发展,如此才能构建“良币淘汰劣币”的正循环,让消费者获得安全无忧、放心可靠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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