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对6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警告并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另外20家代理机构被责令整改。
去年10月到12月,市财政局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的方式,抽取132个政府采购项目,对27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活动进行集中检查,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以及是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
被处罚的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业不规范,包括委托代理未签订协议或协议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期限公告信息或公告信息不完整,未在规定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质疑处理流于形式、疏于调查取证,没有起到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制度目标并增加了投诉压力,采购文件未明确法律法规强制规定,资格条件具有歧视性或排斥其他供应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