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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财政、民政部门下拨市级救灾资金1209万元,补助“7.12”洪涝灾害1111万元、救灾物资储备分库运行74万元、救灾应急演练24万元。
上月,受上游强降雨影响,重庆部分区县遭受洪涝自然灾害袭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较大。两部门明确,此笔经费主要用于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期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其中救灾物资储备分库运行经费用于补助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租金及修缮等支出。
两部门要求,区县财政、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发放救灾款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