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财政】奉节:出实招赶进度破解扶贫资金闲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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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采取标本兼治、精细管理等举措,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资金爬在账上睡大觉,破解扶贫资金闲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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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办法进行了完善,从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明确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简化扶贫项目招投标手续等方面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报账、审核等程序进行了具体的简化规定,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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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资金拨付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实行“先规划、再实施,先启动、再拨付,先验收、再报账”的程序,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把好关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工程类项目实行项目实施单位报账制,实物补助类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到户类项目实行“一卡通”直接拨付到农户。财政内部对涉及扶贫领域的请款事项,执行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资金支付“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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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部门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原则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审核力度,保证程序到位、数字精准、材料完整;会同纪检监察、扶贫、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展偏慢的单位开展督查工作,执行项目问效制度,增加部门的紧迫感,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项目推进不力、资金支付不及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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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资金结转率。当年结转资金控制在8%以内,1年以上2年以内结转资金控制在2%以内,超过2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其它扶贫项目。对结转资金量大、时间长的乡镇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建立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进度情况通报制度,采取“一月一通报”,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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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实效。在扶贫项目实施中,始终坚持基建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监理制、基建项目审计制、限时完成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积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实行多部门参与的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和定期审计制度,对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及效益等情况,开展经常性跟踪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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