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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
企业健康发展
导言
近日,针对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重庆印发了《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市财政局领到多项任务,涵盖4个方面:
1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级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帮扶存在流动性风险等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渡过难关,重点向产业龙头、“双百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民营企业倾斜。
推动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探索建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增资优质民营担保公司。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2
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联动区县和社会资本,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 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税收奖补、对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 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落实挂牌奖励政策,推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加快建设成为服务我市民营企业股权融资的重要资本市场。
●对申请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其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给予贴息。
●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企业,可凭借贸易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积极引进和培育产权评估中介服务机构,为银行贷款提供支持。
3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 企业因客观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减免不超过1年或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经人力社保、财政、经济信息等部门认定后,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4
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加大企业减负、利企便民、奖补政策、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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