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土地是产业兴旺、农民增收的最主要生产要素。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激活土地资源,是产业兴旺的有效路径。
荣昌区清升镇在全市率先进行了“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探索,成功地将小块地变成了大块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股份,增加了农民收入。为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等,创造了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有了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资金、人力、技术就会朝乡村聚集,农村经济才会真正活起来。
小块地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后形成的连片茶园。(本版图片均由荣昌区委宣传部提供)
盛夏的一个上午,久雨后初晴的阳光有点灼人。
荣昌区清升镇漫水桥村五村民组蘑河坝上,经营着60亩西瓜地的谢丰财从地里抱起一个10多斤重的西瓜:“终于晴了,我这些西瓜也可卖个好价钱了。”
“你的瓜能卖好价钱,我的股金就更有保障了。”一旁忙碌的村民王云菊也笑呵呵地,“你这60亩地,可有我1亩地的股份!”
谢丰财老家在荣昌安富镇垭口村,2017年到漫水桥村流转了这60亩地,投资20多万元,建起大棚西瓜园。
这60亩西瓜园,是在“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之后,由42户村民的60多块小地改造变成连片大块地的。如今这42户村民在这块地里已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具体地块,其原有的经营权已变成了股份。王云菊那1亩地折合的股份,可让她每年分得700元的分红。
其实,这并不是漫水桥村近年来最早的土地制度改革。
荣昌安富稻田双孢菇基地
探路“确权确股不确地”
“这块地,才是我们村最早进行‘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探索的结果。”漫水桥村党支部书记李开平把记者带到另一大片平整的大块地里,“我在这片地里还有2.3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哩!”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都提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这片地,就是按照这一精神,在全市率先进行的试点。
2014初,漫水桥村在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的一个项目时,由于其核心区涉及到村里五、七、八村民小组112户村民的172亩承包地,荣昌区农委与清升镇政府便决定,以该项目土地整治为契机,开展“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试点。
在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大会讨论商议后,每家每户自愿与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签订《土地整理打破界线后确权确股不确地协议书》,把项目区内的承包地交给村民小组和村委会,集中进行打破“四至界线”、小块归并、相对平整的整治。
通过消除田边土坎及归并后,原有的小块地变成了大块地,面积也明显增加了,除去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外,还多出了4亩地,变为176亩。
按照《土地整理打破界线后确权确股不确地协议书》约定,村里对这176亩地重新进行了确权确股,但不确地,实行集中流转经营,持股人按股分红。
这一改革分为“五步”:
第一步,确权。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民小组集体,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
第二步,确股。把农民的经营权转化为股权,按原承包合同中的面积,以1亩地为1股计算,分别确定出每户农民的水田股和旱地股。176亩地共确定出水田股109股,旱地股67股,增加的4亩地股权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第三步,不确地。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明确为股份后,每一户农民具体经营哪块地,不再像过去那样确定到其头上,而由村民小组集中进行流转经营,并明确规定,有股份的村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流转整治后土地经营权的权利。
第四步,确定分红。通过流转经营后,按确定的股份,农民每年按股分红。
第五步,创新土地集中经营方式。由村组建土地流转服务站,对“股权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对外招商引资和流转,村民小组参与其中。
112个经营者变成了3个
经过“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改革后,这176亩耕地被分割成三片地,集中到3个经营者手中,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持股村民有优先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规定,这112户村民中,唐太禄、唐应金分别优先流转了4亩和3.6亩土地来种植蔬菜。
本来,这两户村民的承包地在这片土地的中间位置,但按照“有利于集中连片流转经营和就近调整”的原则,村里在这大片地的一角,集中划定了这两户村民流转的7.6亩土地位置,便于余下包括两人原先承包地在内的其余土地能成片流转给其他人。
在优先满足了2位持股村民流转土地后,余下的160多亩地,由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集中流转给了从内江来的范才彬,组建起荣昌三重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范才彬在这160多亩土地上投资建起蔬菜大棚,以及配套的冻库、实验室等,把过去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
“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改革,也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重庆日报记者在唐太禄所经营的4亩土地上看到,其种植的西瓜、丝瓜、海椒等,都长得很好。他说:“每年有2万多元收入。”
在范才彬流转的土地中,村民夏思琼占有2.5股的股权,除每年可获得1500斤黄谷(按当年市场价折现金)的分红外,他还在公司打工,每月有1000多元的工资收入。
“像夏思琼这样既有分红收入,又有工资收入的持股村民,最多时有50多位。”村支书李开平说。
从探索到向全镇普及推广
“漫水桥村‘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探索,无疑是成功的。”清升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邹言波说,“目前,这一改革举措将在全镇普及。”
目前,清升镇正在古佛山社区的一、三、六、七村民组启动“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也是利用一个土地整治项目,把小块地改为大块地,然后确权确股,以集中流转经营的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正在进行清理确权,对所有农民承包地、荒坡地都进行清理,并确权。”邹言波说,同时,古佛山社区八组还在进行“业主自行发展”、“业主 集体合作社发展”、“业主 集体合作社 农户发展”、“集体合作社 农户发展”4种经营方式的试点探索,以便将其更好地运用到“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的土地经营中。
在“业主 集体合作社发展”的试点中,社区针对30户村民的100余亩土地,建立起生态旅游股份合作社,将这些土地集中流转给来自四川眉山的一位业主,用于种植柑橘。这位业主不仅每年要付给村民田600元、土400元的流转金,还要付给社区集体每年每亩60元的管理费。
“通过土地经营方式的不断探索完善,‘确权确股不确地’改革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邹言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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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盘活土地资源
实现产业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首要的是要实现产业振兴,而土地是产业发展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因此,通过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产业振兴提供动力,是乡村振兴极为重要的一环。
重庆日报记者在农村采访调查时发现,目前农村土地闲置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其原因就在于农村产业没有兴旺起来。
产业振兴与土地盘活,是紧密相关的。土地要活,需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而改革的核心是“三权分置”。只有把承包权稳定了,农民才能吃下“定心丸”,才会珍惜土地;把经营权分置出来后,才会让土地经营活起来,才能把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资金、科技等市场要素集聚到土地上来。
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后,产业振兴就有了动力。
前些年,北碚区歇马镇虎头村约三分之二的人都离开了村子,外出务工或经商,村里半数土地闲置。3年前,在深化改革把土地经营权分置出来后,有7个城市投资者把全村90%左右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过来,建起了葡萄、绿色蔬菜等现代农业产业园,还带动起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村里的产业振兴后,又吸引了一批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返乡,参与到乡村发展中。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不仅能激活土地资源,还能把城市的其他要素吸引到农村,把农村的闲置农房、乡村文化等资源激活,并转化成产业。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中,沙坪坝区曾家镇虎峰山村通过“三权分置”,使村里的土地经营权集中到城市投资者和村里大户手中,建起了桃园、柑橘园、花木等产业园。城里的一些艺术家看到这样好的生态环境,便来到村里,租用农民闲置农房,办起了乡村美术馆、田园艺术体验基地等,接待城里游客,形成了融城乡文化、生态农业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业。
以“三权分置”为核心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但万“改”不离其宗:激活土地资源,振兴乡村产业。
(来源:重庆日报 记者 罗成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