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优化了“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扫码备案时,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机动车二维码,驾驶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机动车二维码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短信验证备案时,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输入备案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将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驾驶人输入短信验证码并验证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正式生效,审核结果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短信告知驾驶人。审核未通过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短信告知驾驶人未通过的原因。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本人机动车被其他驾驶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直接解除备案关系。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在此也特别提醒大家,此次优化完善互联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以及当前部分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对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需事先备案。网上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有变化,9月1日前抓紧处理”的说法系谣言,大家切勿信谣传谣,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有交通违法的应当及时按规定接受处理。同时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交通违法处理流程,优化公安部和各地自建自助处理平台功能,督促民警严格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车辆和驾驶人信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处理“黄牛”。广大驾驶人可以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咨询了解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以及各地自建自助处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的相关要求。
附
“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第一步:进入业务中心,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有扫码备案和短信验证备案两种备案方式可供选择。
↓ 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扫码备案
短信备案
第二步:备案。
方式一:扫码备案:选择待备案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用户扫描二维码。
↓ 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 用户扫描二维码
↓ 查看机动车信息
方式二:短信验证备案:输入待备案的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输入机动车所有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 选择短信备案
第三步:提交审核。
方式一:用户人脸识别认证的,用户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 实人认证通过
↓ 查看申请备案记录
方式二:用户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的,拍摄照片审核通过后提交成功。
↓ 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
↓ 查看申请备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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