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学校丨【开学季】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②:校车安全知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 号)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记6 分。

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

广大学生家长和老师要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或不合法车辆搭载学生的,请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同学们要站在规定好的等候区内耐心等候校车,不要随意玩耍,等校车停稳后按序文明上车。乘校车时,同学们要按照随车照管人员的要求,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要向车外乱扔杂物,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者与驾驶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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