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渝北交巡警在花卉东路执勤时发现,
一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
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
刚走近,
就闻到其浑身强烈刺鼻的酒味。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为200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检验。
(驾驶员正在接受酒精呼气测试)
经查,
摩托车驾驶员杨某,
头晚上与朋友聚会,
共喝了6瓶啤酒、8两白酒,
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回家。
上午10时许,
他接到老板电话,
要他赶快去一个工地安装空调。
杨某酒劲还没醒,口渴难耐,
又去小卖部买了一瓶冰镇啤酒,
一来解渴,二来“以酒解酒”。
喝完后就驾驶摩托车去工地,
直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医院检测,
杨某的血检酒精含量高达222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
吊销驾照、罚款;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拘役6个月的处罚。
蜀黍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