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行中国 交警同行| 司机“以酒解酒”被查,切记酒后不驾车!

近日,

渝北交巡警在花卉东路执勤时发现,

一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飞驰而来,

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

刚走近,

就闻到其浑身强烈刺鼻的酒味。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为200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检验。

(驾驶员正在接受酒精呼气测试) 

经查,

摩托车驾驶员杨某,

头晚上与朋友聚会,

共喝了6瓶啤酒、8两白酒,

一直到第二天凌晨才回家。

上午10时许,

他接到老板电话,

要他赶快去一个工地安装空调。

杨某酒劲还没醒,口渴难耐,

又去小卖部买了一瓶冰镇啤酒,

一来解渴,二来“以酒解酒”。

喝完后就驾驶摩托车去工地,

直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经医院检测,

杨某的血检酒精含量高达222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民警依法对杨某处以

吊销驾照、罚款;

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拘役6个月的处罚。

蜀黍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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