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生 ‖ 【重要提醒】摇号选房有空可钻?不存在的!

编辑|范艺雯    审核|周蕾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也衍生了诸多乱象、怪象,尤其是在房产销售的摇号环节,在摇号软件上动手脚、内定购房人的情况屡有发生。而目前,在重庆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摇号选房环节,只要有公证介入的,还想钻这类空子?不可能了!

近日,重庆市公证协会统一购买了市场认可度较高、功能设置较为成熟的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摇号软件。今后,所有重庆市内商品住房销售申办了现场监督公证的,且采用电脑软件摇号的,必须统一使用重庆市公证协会提供的摇号排序软件和公证机构的专用摇号电脑。同时,重庆市公证协会配套出台了《关于办理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摇号排序选房现场监督公证的指导意见》,针对性地预防和杜绝所有“猫腻”环节。

阳光解读

《意见》中明确规定

开盘销售的房源须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开盘销售房源系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全部准售房源,且房地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等。

《登记购房人名册》记载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认购编号等要素信息必须完整,并经公示。

公证人员需在现场将全部登记购房人名册的基础数据导入软件,数据导入软件后不能即时摇号排序的,公证人员应当确保导入的数据不被篡改。

公证人员可以亲自操作电脑进行摇号排序,也可以指导申请人的代理人或登记购房人代表操作电脑进行摇号排序。

公证受理

摇号排序选房现场监督公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至迟应当在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的7个工作日前提出。公证人员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摇号排序规则》及选房程序进行审查。

经公证机构审查,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本意见的申请,公证机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应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通知申请人。

公证审查

公证机构需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摇号排序规则》及选房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开盘销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销售方案》在购房登记前,是否在商品住房销售场所公示;《摇号排序规则》是否在商品住房销售场所公示;《登记购房人名册》是否进行公示等。

小贴士

公证员发现摇号排序活动违反《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哟!

违反已公示的《销售方案》、《摇号排序规则》的;

《登记购房人名册》电子数据与公示的《登记购房人名册》不一致的;

当事人或相关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来源:重庆市公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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