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先生来到长寿区交巡警支队领取了举报面包车超员行为的奖励金。胡先生说:“因为家里的儿子在外工作,每次路过村口都会留意劝导站大喇叭播放的近期的交通安全内容,觉得重要的(内容)还要打电话给儿子嘱咐,前几天听到可以“举报面包车交通违法行为”,还专门在劝导站领了一张联系卡……”
5月25日15时左右,胡先生外出途中看到海棠镇金子村乡村道路上有一辆超载的小面包车,于是打电话向长寿区交巡警八大队举报;
接到消息后,交巡警立即组织拦截,最终将该车拦获;
经查:该小型面包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载人数7人。当天,驾驶人左某到海棠石桥坝接亲友,途中被民警查获时车内载有12人(含驾驶员1人),已涉嫌超载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长寿交巡警依法对左某作出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长寿交巡警支队向举报群众发放了奖励金。
自开展面包车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农村地区面包车违规改装、超员超载、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线索50余条;
通过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和遏制作用,同时还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达到了预期的事故预防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成效。
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据了解,我市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举报范围为重庆市内的县、乡、村及场镇道路;以下三种方式均可举报: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
(三)短信举报。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
在举报交通违法的时候,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或民警提供违法行为种类和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方向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同时请广大市民放心,公安机关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公安机关在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采用均设奖励
在10类农村交通违法举报中,举报人举报客运车辆、校车、七座(含)以上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的,以及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可获得50元奖励;
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的,可获得200元奖励;
举报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可获得500元奖励;
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警方将根据线索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特别提醒:
除了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将进行奖励外,其他对于正在查处的案子一律不予奖励;
对于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者;
联名举报,按一案奖励;
举报同一人的多项违法行为,按最高奖金额奖励。
举报人在得到奖励通知的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领取奖金;
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重庆交巡警)